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用户名:
密码:
首页
关于委员会
委员会介绍
委员会宗旨
委员会章程
委员会机构
核心业务
产业市场研究中心
关于中心
研究领域
研究成果
研究流程
GMT
会议交流中心
关于中心
会议论坛
调研交流
国际交流
培训交流
政策法规研究中心
关于中心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课题研究
环保研究中心
关于中心
循环经济
节能减排
清洁生产
技术设备
VIP登陆
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研究中心
>
法律法规
>
商务部关于增发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公告
政策法规研究中心
关于中心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课题研究
关于委员会
商务部关于增发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公告
[2024-01-02]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原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27号(《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现增发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300万吨,有关申领条件按照商务部令2023年第4号(《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执行。
商务部
2023年1
1
月
20
日
分享到:
友情链接
GMT
吉摩特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企业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证监会
国家信息中心
中国海关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中国环境报
中国环境产业保护协会
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
国家科技部
国家商务部
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部
TEL
:
010-84945443
统计代码申请地址:http://www.cnzz.com/